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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2年度沙簡字第000613號胡慧煌之判決正本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沙鹿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113年4月16日
發文字號:沙簡平刑聞112沙簡613字第613號
主 旨:公示送達應送達被告胡慧煌之判決正本1件。
依 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1款、第60條。
公告事項:
一、本件係112年度沙簡字第613號被告胡慧煌等違反保護令案件。
二、應送達被告胡慧煌之判決正本1件,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本公示送達自公告之日起經30日發生效力。
書記官 許采婕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16 日
- 發布日期:113-04-16
- 更新日期:113-04-16
- 發布單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