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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000058號王弘輝之判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中華民國113年4月18日發文
中院平民慈113訴58字第1130026419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王弘輝之判決正本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是113年度訴字第58號分割共有物事件。
二、應送達之判決正本,現由本書記官保管,被告王弘輝得隨
時來院領取。
書記官 顏偉林
- 發布日期:113-04-18
- 更新日期:113-04-18
- 發布單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