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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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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21836號興利紙業股份有限公司、何裕宗之公示送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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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3日

發文字號:中院平112司執四字第121836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興利紙業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何裕宗之塗銷並准辦理不動產移轉登記、命債務人交出所有權狀點交、假扣押未撤回不得啟封通知各乙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21836號債權人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債務人興利紙業股份有限公司間返還借款強制執行事件(囑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案號:112中金職日字第394號),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民事執行處四股書記官

  • 發布日期:113-04-18
  • 更新日期:113-04-18
  • 發布單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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