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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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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家事公示送達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3年度亡字第000039號張玉蘭之民事抗告狀繕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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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國內、國外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19日
發文字號:中院平家涵113年度亡字第39號
附件:
主旨:公示送達相對人張玉蘭之民事抗告狀繕本1件。
依據:家事事件法第97條準用非訟事件法第31條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係113年度亡字第39號聲請人蔡宗昇與相對人張玉蘭間死亡宣告(公示催告)事件。
  二、應送達之民事抗告狀繕本,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相對人張玉蘭得於上班日內隨時到院領取。



書記官  高偉庭
 

  • 發布日期:113-04-19
  • 更新日期:113-04-19
  • 發布單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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