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3年度中小字第001450號欣潁國際企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張崴凱)之開庭通知等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21日
發文字號:中院平中簡民土113中小1450字第1130029119號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欣潁國際企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張崴凱
)之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49條第3項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庭113年度中小字第1450號原告大塚資訊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與被告欣潁國際企業有限公司間給付貨款事件,應送
達之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書記官保管,
被告得於上班時間內隨時來庭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中華民國113年6月24日上午9時整
在本院第二辦公大樓(臺中市西區自由路1段91號)第32
法庭開言詞辯論庭,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 賴恩慧
- 發布日期:113-04-21
- 更新日期:113-04-21
- 發布單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