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 Enter 到主內容區
:::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

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3年度沙簡字第000095號陳姵晴之開庭通知

字型大小: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沙鹿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113年4月22日
發文字號:沙簡平民遠113沙簡95字第          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陳姵晴之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 149 條、第 150 條及第 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庭113年度沙簡字第95號王敏文與被告陳姵晴間損害賠償事件,應送達之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書記官保管,被告得庭期前隨時到庭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3年6月11日上午11時10分在本院沙鹿簡易庭(臺中市沙鹿區中山路689號)第一法庭開言詞辯論庭,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  張隆成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22  日

 

  • 發布日期:113-04-22
  • 更新日期:113-04-22
  • 發布單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