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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家事公示送達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3年度家繼訴字第000073號楊雲豪之家事準備書狀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國內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22日
發文字號:中院平家方113年度家繼訴字第73號
附件:
主旨:公示送達被告楊雲豪之家事準備書狀1件。
依據:家事事件法第51條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及第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係113年度家繼訴字第73號原告楊福祥與被告楊珮蒂等二人間分割遺產事件。
二、應送達之家事準備書狀,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被告楊雲豪得於上班日內隨時到院領取。
三、上開公告,自公告黏貼公告處之日起,翌日發生效力。
書記官 呂偵光
- 發布日期:113-04-22
- 更新日期:113-04-22
- 發布單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