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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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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國外提存公示送達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3年度存字第000517號岳子武之提存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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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提存所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 113 年 4 月 19 日
發文字號:中院平(113)存 517 字第 1130029856  號
主旨:公示送達本院113年度存字第517號提存人本院民事執行處夏股(111司執62482)與受取權人岳子武間清償提存事件,提存物為新臺幣1,008,004元整,應送達岳子武之提存通知書正本壹件,受取權人得隨時向本所領取。
依據:提存法第27條、民事訴訟法第149 條第1 項第1 款、第3 款、第3 項、第151 條第1 、2 項。
 

  • 發布日期:113-04-24
  • 更新日期:113-04-24
  • 發布單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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