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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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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家事公示送達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3年度家親聲字第000062號劉育名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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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國內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24日
發文字號:中院平家協113年度家親聲字第62號
附件:
 
 
主旨:公示送達相對人劉育名之裁定正本1件。
 
依據:家事事件法第97條準用非訟事件法第31條準用民事訴訟第150條及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案係113年度家親聲字第62號聲請人廖筠甄與相對人劉育名間 變更子女姓氏事件。
  二、應送達之裁定正本,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相對人劉育名得於上班日內隨時到院領取。
  三、上開公告,自公告黏貼公告處之日起,翌日發生效力。
  四、主文:
    ㈠兩造所生未成年子女劉00、劉00之姓氏均准變更為母姓「廖」。
    ㈡程序費用由相對人負擔。 
 
 
 
書記官  李國敬
 
 
 

 

  • 發布日期:113-04-25
  • 更新日期:113-04-25
  • 發布單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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