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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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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外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2年度沙簡字第000806號楊史惠之民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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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沙鹿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113年4月25日
發文字號:沙簡平民青112沙簡806字第806號
主    旨:公示送達被告楊史惠之民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
依    據:民事訴訟法第 149 條、第 150 條及第 151條。
公告事項:
      一、本庭112年度沙簡字第806號楊宣明與被告楊史惠等間給付祖厝拆遷重建祖祠工程款分擔額事件,應送達被告楊史惠之民事起訴狀繕本及言詞辯論期日通知書,現由書記官保管,被告楊史惠得庭期前隨時到庭領取。
      二、通知書內容:本件定於113年7月23日下午4時25分在本院沙鹿簡易庭(臺中市沙鹿區中山路689號)第一法庭開言詞辯論庭,被告應按時到場。


書記官  許采婕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23  日
 

  • 發布日期:113-04-25
  • 更新日期:113-04-25
  • 發布單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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