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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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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13798號徐文政之拍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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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1日

發文字號:中院平112司執三字第113798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徐文政之113年5月2日之特別變賣程序後之減價拍賣通知乙件。

依據:強制執行法第30條之1準用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

      一、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13798號債權人臺中市東勢區農會與債務人徐文政間清償債務強制執行事件(囑託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案號:112中金職土字第339號),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二、應送達主旨所示文書黏貼於後。

      三、上開送達,自黏貼公告處之翌日起,發生效力。

民事執行處三股書記官 許宏谷

  • 發布日期:113-04-25
  • 更新日期:113-04-25
  • 發布單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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