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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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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3年度沙交簡字第000018號紀雅慧之判決正本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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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沙鹿簡易庭公示送達公告
發文日期:112年4月25日
發文字號:沙簡平刑聞113沙交簡18號
主    旨:公示送達應送達被告紀雅慧之判決正本一件。
依    據:刑事訴訟法第59條第1款、第60條
公告事項:
      一、本件係113年度沙交簡字第18號被告紀雅慧等公共危險案件。
      二、應送達被告紀雅慧之判決正本一件,現由本院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被告紀雅慧得隨時來院領取。
      三、本公示送達自公告之日起經30日發生效力。

書記官  許采婕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25  日
 

  • 發布日期:113-04-25
  • 更新日期:113-04-25
  • 發布單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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