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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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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民事公示送達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47477號劉彥琳、林祐丞、劉柏亨之拍賣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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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4月22日
發文字號:中院平112司執丑字第147477號
主旨:公示送達應受送達人劉彥琳、林祐丞、劉柏亨之113年5月21日下午2時25分拍賣通知各1件。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50條。
公告事項:本院112年度司執字第147477號債權人黃鴻毅與債務人劉彥琳、林祐丞、劉柏亨間遷讓房屋強制執行事件,經本院准許對旨揭當事人公示送達,如旨揭文書現由本書記官保管,應受送達人得隨時來院領取。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4   月  22  日
民事執行處丑股書記官王峻彬
 

  • 發布日期:113-04-29
  • 更新日期:113-04-29
  • 發布單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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