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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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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物招領:手機一個、行動電源一個、充電線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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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得時間:110.12.01中午12點
拾得地點:第二辦公大樓33法庭內
拾得人拾獲:手機一個、行動電源一個、充電線一個。
※請遺失者於公告期間六個月內攜帶本人身分證件前來認領。
 

  • 發布日期:110-12-10
  • 更新日期:110-12-10
  • 發布單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政風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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