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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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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度國審重訴字第9號(嶽股)原訂於114年11月20日下午2時30分整行協商程序取消,改為114年11月27日下午2時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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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4年度國審重訴字第9號(嶽股)原訂於114年11月20日下午2時30分協商程序取消,改為114年11月27日下午2時30分,假國民法官法庭二行協商程序。
  • 本協商程序依法不公開。
  • 發布日期:114-10-13
  • 更新日期:114-10-28
  • 發布單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國民法官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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