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參訪申請須知
、申請時間
預定參訪日前14日填載申請書以傳真或電子信箱方式向本院預約。(原預約系統即日起停止適用)
、參訪人數
(一)大學或機關團體:每梯次以20至40人為原則。
(二)高中職(含)以下學校:每梯次以20至35人為原則(參訪人員須年滿10歲)。
、參訪時間
1.每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2時30分至4時30分。
2.每梯以1小時至1時30分為宜。
、參訪內容
(一)大學或機關團體:
●影片簡介:介紹法院、法庭、國民法官制度。
●法庭旁聽:得自由進入公開之法庭旁聽,惟請保持肅靜,並遵守法庭該庭審判長指示及法院法庭旁聽規則。
(二)高中職(含)以下學校:
●影片簡介、法律宣導:介紹法院業務、法庭角色及配置等。
●法庭旁聽:得自由進入公開之法庭旁聽,惟請保持肅靜,並遵守法庭該庭審判長指示及法院法庭旁聽規則。
、聯絡方式
(一)大學或機關團體:承辦單位訴訟輔導科
電話:(04)22232311分機3803、3805劉桉珍
傳真:(04)22295525
(二)高中職(含)以下學校:承辦單位文書科
電話:(04)22232311分機3886 陳莉蓉
傳真:(04)22203680
六、其他事項:
1.同一學校或團體當月以申請一次為限。
2.本院受理申請後,將於5日內另E-MAIL寄發「確認通知單」。如未收到本院確認通知單,請逕向本院聯繫。
3.經排定參訪時間後,如欲取消,請於三日前以電話或e-mail通知本院承辦人。
4.來訪當日請攜帶確認通知單準時至本院司法大廈第一辦公大樓1樓或指定之地點集合。
5.經排定之參訪時間,如遇本院舉辦重大活動時,本院得通知取消或改期參訪。
- 發布日期:113-08-13
- 更新日期:113-08-13
- 發布單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文書科